天长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3-14 09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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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    为合理、有效、规范使用专项资金,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,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,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,请各股室遵照执行。

        一、专项资金的概念

       项资金指单位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,或向国家、省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,获得批复或批准,并划拨到单位账户的资金。

       二、专项资金的类别

       专用基金、专项拨款、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。

       三、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

       1、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、建立、提取、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。

       2、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,划清与其他资金开支的界限,不得互相占用。

       3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,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,提高使用效率。

       4、在资金使用上,要坚持专款专用,量入为出的原则,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。

       5、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,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。

       四、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

       1、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、划拨、审核、支付,资金预算、决算的编制,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、监督与审查,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。

       2、项目申请单位:根据项目归口部门,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,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、申请及报批工作,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、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,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,提供技术支持等。

       3、项目承担单位: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、项目试验、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,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,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,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,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。

       4、其他各相关部门: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,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,包括项目委托外协、项目材料采购、证照申办、运营管理等。

       五、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

       1、论证: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,对符合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,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,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、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,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。

       2、申请、报批: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,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,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,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,定时向单位汇报进展,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项目执行单位。

       3、划拨、审批:财务处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,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单位专项资金指定帐户,并及时到各级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,完善相关划拨手续。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,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单位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,投入项目运营。

       4、使用: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,单位自有资金同步配套,按比例使用,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。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,指定专人建立台账,并跟踪、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,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、分析。专项资金项目工程(或试验)完毕,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与财务结算,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、完整。

       5、监督: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,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。同时单位内部定期、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,并就具体情况向单位报告。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,提出整改、完善意见,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、合理。

       6、验收: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计划推进,按时完成建设任务,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,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项目承担单位、财务科及其他相关部门,开展项目竣工(结体)验收工作,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,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。按期准备好专项资金使用全程项目进展、资金使用、项目验收、项目评价材料,接受专项资金的审批部门、财政部门、审计部门等的检查,保证资金专款专用。

       六、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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